最严环保禁养猪 超排养猪户何去何从
近日,网上流传山东省沂水县下发“禁猪令”,引起轩然大波,沂水县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此表示了否认。他们表示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沂水县近日对超标排放养殖户进行关停,对排放达标的养殖户则允许继续养殖,并未实行“禁猪令”。笔者认为,农村畜禽污染治理,这本是大快人心的好事。但如果因噎废食,不顾民生,只顾政绩,大概就偏离了国家环保政策的初衷了…… “最严环保法”≠“禁猪令” 超排养殖户何去何从! 在行情、环保政策等压力下,在“互联网+”的风暴之下,养猪业已经进入微利时代、高成本、高效率、高竞争时代,大量的小散养殖户挥手告别了养猪业。“最严环保法”≠“禁猪令”,超排养殖户何去何从: 1.源头减量。猪场粪污主要来源于猪消化饲料后的排泄物,其中包含已消化和没消化的饲料。减量污染物,首先就要提高饲料的消化利用率,并减少重金属、抗生素的使用。 2.过程控制。①采用干清粪、水泡粪为主导,水冲粪作辅助的运作模式②参考城市管道分流设计进行雨污分流③猪场自定限水管制,提倡节约用水。 3.终端处理。①利用猪粪进行厌氧发酵产生沼气。②应用固液分离机分离处理粪污。③干燥处理后替代煤作为燃料使用,效果十分理想。 4.猪场和农田进行配套,实行“生态养殖+沼气+绿色种植”、“猪—沼—果(菜)”等循环经济生产模式。 环境保护,不能把所有工作和责任都推给政府和环保部门。我们需要联合污染处理企业以及整个社会的力量,在环保的意识不断提高的同时,用具体的行动来推动环保事业和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。 山东沂水县被关停的养猪场 沂水县道托镇孔家上庄村村民孔庆芳就是其中之一,她原先养了5头母猪、41头肥猪,最近几天正在陆续将猪卖掉。“以前养猪没想过环保的事,猪粪猪尿直接排放,害得邻居家都绕道走。既然违反了规定,干脆就不养了。”孔庆芳说。 沂水县杨庄镇上村村民孙淑安以前养了3头肥猪,10多天之前也已经退养。他告诉记者,他养了十多年猪了,一直都是将猪粪猪尿不经处理直接排放,没想到这样做还违了法。 许多散户养殖对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,超过相关标准几十倍甚至上百倍,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。”据沂水县环保局监测站副站长孙树旺检测,孔庆芳、孙淑安两名养殖户排放的污水中COD(化学需氧量)分别为1780mg/l、8720mg/l,氨氮分别为271mg/l、257mg/l,而山东省相关规定中污染物排放标准为COD不超过50mg/l、氨氮不超过5mg/l。 沂水县依然有许多养殖场正在正常经营。“我们是生态养猪,猪圈底部铺的发酵床能够有效分解猪粪猪尿,对环境没有污染。我们没有收到‘禁猪令’,政府一直鼓励我们养猪,去年还得到50万元的补贴。”沂水县汇丰润生态养殖场场长王可立说。 长期以来,由于畜禽粪便违规排放,一些村庄粪尿遍地,气味难闻,畜禽养殖业已成为沂水县农村最大的面源污染,群众颇有怨言。对此,今年以来,沂水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畜禽养殖污染规范治理活动,依法关停超标排放养殖户。目前,已依法规范治理养殖场3102个,家庭散养户22942户。